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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陣子沒跟大家見面了

最近實在稿被催的緊

再不來跟大家介紹好吃好玩好有趣的事物,怕是會被追殺呀(逃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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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進入今天的主題,「淨化身心靈的便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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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

 

壹、應記載事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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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4年11月28日,立法院所三讀通過之條文,除可保障勞工競業期間生活、明確雇主合理行使調動權範圍、保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及保障未成年人勞動相關事項外,更可對於有營業秘密、特定技術、投入大量成本培訓員工之企業,有意與勞工簽訂相關條款時,有更明確有效規範依據,以保護企業之競爭力,充份發揮調和勞工權益及企業利益之效果。修正條文如下:

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、第10條之1、第15條之1、第44條及第46條,針對「離職後競業禁止」、「調動」、「最低服務年限」及「童工」相關規範進行增修,分別說明如下:

 1.  增訂第9條之1:雇主與勞工約定「離職後競業禁止」,應符合下列要件:(1)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:(2)勞工須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營業秘密;(3)競業禁止之期間、區域、職業活動範圍及就業對象,不得逾合理範圍;(4)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,且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。雇主未符合上述規定中任何一項規定,其與勞工所約定之條款無效;另明訂合理有效競業禁止條款,最長競業禁止期間不得逾2年,凡超過2年者,縮短為2年。

 2.  增訂第10條之1:明訂雇主調動勞工工作,除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外,並應符合(1)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,且不得有不當動機與目的。但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;(2)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,未作不利之變更;(3)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;(4)調動工作地點過遠,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;(5)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。

 3.  增訂第15條之1:雇主有意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,必需要對勞工有投入專業培訓費用成本,或提供勞工合理補償,違者其約定無效。另發生不可歸責勞工事由導致勞工提前終止勞動契約時,勞工不用負擔違約相關責任,包含違約金、損害賠償或返還訓練費用等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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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證對租約的好處:

 

(一)將來有爭議得跳過訴訟程序,逕送強制執行

若租約經過公證,並且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,得依該證書聲請強制執(註:公證法第13條),也就是將來房客或房東違反契約義務時,對方就可直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不用再花時間訴訟,節省時間與費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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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間在2014年12月開幕,剛開幕不久就有朋友去吃完後回來推薦

但礙於手頭上的事情多直到最近才空出時間來,就跟好友們一起去啦~

到勤美誠品停好車後直達15樓,一出電梯映入眼簾的是寬敞明亮的空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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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預約十點,剛到的時候人還不太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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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寶寶是位是麵包愛好/吃者

趁2015年初到造訪京阪奈的時候,鎖定了幾間麵包店準備拜訪

這篇介紹的是「たま木亭」,別名又稱「傳說中的烘焙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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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知名網站 食べログ 上的評價高達4.14!!!!!(查詢日期為2015年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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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中午臨時起意,跟好友就約了來到財神爺漢口店

之前都是吃東海店,只是太遠了,就吃看看其他店囉

這是用餐空間,相機換個模式照起來別有風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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滷肉飯便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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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想給自己買雙好看皮鞋

趁這次去日本,選了這雙有硬漢風格但又不失典雅品味的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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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白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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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吃麵包,並特喜歡用心的麵包店

重新裝潢後布莉歐(PULIO)就在昨天重新開張了!

布莉歐在中友地下室也有分店,不過內用菜單稍有不同,改日再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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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三天自製品有打85折,不含飲料、咖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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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早用過旅館早餐後前往事先預約好的夢館準備體驗和服

先來隻可愛手勢的豆豆龍!壺!(雙手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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